【东方物流】再次被认定为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

发布日期:2016-08-01 10:01:03   点击数:

7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认定第5批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的通知》,东方物流再次被认定为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

   此次认定,是根据《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办法》,由企业自愿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最终认定77家企业为第5批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

   东方物流于2012年首次被四川省物流办认定为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按照《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管理办法》规定,有效期为4年。企业经过4年的努力和发展,再次被认定为四川省物流重点联系企业,这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综合实力。我们将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物流一体化发展趋势,运用供应链管理与现代化信息技术优化物流组织形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物流运作效率,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积极开拓进取,为我省物流产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通讯员 傅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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