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05-27 15:57:29   点击数: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州(包头)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总承包

  批准文件: 包发改审批字【2014】228号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预算金额:3.3亿元

  招标编号:0733-157930404001

  施工现场: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项目场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风电场处于达茂旗百灵庙镇东南方向约28km处。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场址处于已建一期风电场场址南侧,紧邻一期风电场南边缘,二期风电场南侧约7km处有省道S104东西向通过。本期风电场场地地势开阔,植被覆盖较好,部分地段分布着灌木丛,相对平坦的地段为旱地,整个二期风电场场地范围内的土地类别由天然牧草地、旱地、其他林地和人工牧草地组成。详见附图: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风电场地理位置图。

  工期要求:本工程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于2015年12月10日前并网发电并投入商业运行。

  质量要求:合格,系统应满足国网公司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最新规范要求。

  建筑、安装各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率大于90%,安装工程优良率大于95%,并通过电力行业达标投产验收。

  2、招标范围:

  金州达茂旗百灵庙风电场二期49.5MW工程EPC总承包(不含监理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风机机型为单机2MW机型、风力发电机组、主变压器、箱式变压器、220kV和35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设备等)所有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建筑、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还包括进场道路的设计和施工、系统试运行及性能试验和240小时试运行通过后的质保期及完成修补其由承包商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等。

  办理场地(包括工程临时用地和永久征地)的征用、拆迁、租用,具体用地指标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版)确定的数量。征地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业主方支付。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权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可从事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及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经历。各专业工程师参与过两个以上类似电力工程建设。

  3.4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资质;

  3.5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质量认证体系ISO 9001:2008或相当的质量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应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7投标人应具有同等规模风电场工程1项总承包业绩或10项设计业绩;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9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为准)。

  3.10投标时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勘察与设计资质等证书和业绩;勘察单位要求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要求为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4、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联系方式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2日。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7日10:00(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9、本项目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2、踏勘现场

  12.1如需要,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现场勘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2.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2.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整。

  14、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于2015年6月2日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金州(包头)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806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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